根據《安徽省外經貿發(fā)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(皖商辦財函〔2023〕56號)要求,現將各市上報的2023年度外貿促進政策資金擬支持項目予以公示(詳見附件),公示期為2024年7月15日至19日。如對公示項目有異議,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商務廳貿發(fā)處反映(請注明真實姓名和聯(lián)系方式),地址:合肥市政務區(qū)祁門路1569號,電話:0551-63540090、18919620090(貿發(fā)處)、0551-63540131(機關紀委),郵箱: zhangj@ahbofcom.gov.cn。